有關本校「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」(以下簡稱雙語中心)EMI課程之獎學金申請,獎勵標準如下:
(一) 學士班學生於大一、大二期間,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9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3,000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(二) 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,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18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3,000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(三) 碩士班學生於碩一期間,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6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3,000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(四) 碩士班學生於畢業前,取得EMI課程學分數達12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3,000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四. 申請期程:本項補助每學期辦理一次,申請人應於修畢EMI課程之下學期第十週週間,將相關申請文件提交至雙語中心。
歡迎大家踴躍選課、提出申請,把握資源。
每學期初於「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」網站公告當學期EMI課程開設清單,並負責審查獎勵金申請案。每學期審查一次學生提出之修習EMI課程獎勵申請,確定各案是否符合本要點規定後,即造冊由學校統一撥款補助。